作者:王雅沛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6-17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温州理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已成立考核工作组,依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行政【2020】20号(2020年修订)(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行政[2014]13号)(附件2),结合本单位制定的《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附件3),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确定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B级(含)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当学年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70%,其中A级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C级和D级具体比例根据考核实际情况确定。参加此次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6。
各位老师请于2021年6月22日前将《温州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瓯5-304办公室王雅沛处,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649252188@qq.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考核材料)。所交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6月22日,超过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材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4)填写说明如下:
(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4),其中 “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获奖情况登记”参照瓯江学院教学[2020]20号文件(附件1,并交原件审核复印存档件)。“教学建设与研究”课题业绩分由课题负责人分配并于2021年6月22日前提交纸质签字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默认业绩分全归课题负责人。
(2)“年度教学工作量”按学年统计,“教学效果”中学生评教数据是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1学期两个学期的数据,由建工办公室统计,统一填写。
(3)“督导同行评价”由各专业负责人组织进行互评,专业负责人于2021年6月22日前将互评结果纸质版打印签字交建工办公室王雅沛处, 由建工办公室统一填写。
(4)《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4)中“其他奖励的 “开会奖惩”、“出勤奖惩”、“就业奖惩”、“处分扣分”由建工办公室统计,统一填写。
(5)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分统计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以项目或获奖的发文落款时间为准。
2、确定的考核等级将在我院进行公示,通知教师本人。教师对定级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3、公示无异议后,我院会将《温州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4)和《 温州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上交至报教务部。
4、注意事项:考核定级不再区分编制类别,统一考核定级。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计分及奖励办法》行政【2020】20号(2020年修订.doc
附件2:《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行政[2014]13号.doc
附件3:建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修订版)20171205.doc
附件4: 温州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doc
附件5:温州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6:温州理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