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学院通知

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2026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

作者:王雅沛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4-27 阅读次数: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审查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步骤,是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综合水平的主要教学环节,为保证我院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后续相关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时间地点

1.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 

副组长:阮长锋

 员:林海转、徐小江、白崇喜、应子怡、孟闯、来庆辉、王雅沛

工作职责:负责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制定本专业论文答辩的规则、程序、要求,并统筹安排答辩时间与地点等事项。

2、答辩定于5月10日,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在茶山校区答辩,土木工程(专升本)在滨海校区答辩,5月6日后可在毕设系统查询具体安排。

二、答辩前准备工作

 【学生】

  1.4月29日21:00前上传毕业设计(论文)文稿,文稿需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上传至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稿”处(上传内容详见附件1)。

  2.如未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者答辩当天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的请于4月30日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延迟答辩申请表(见附件2)至滨海校区实训楼3-3-204,或把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20210409@wzut.edu.cn 。

  3.答辩当天,学生自带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简装)、答辩用PPT、黑色水笔及笔记本等用品

4.答辩当天,答辩学生须在《温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上签字,经审核人确认无误并上交后,方可离场。

 【教师】

  5.指导教师需在4月30日前在系统内上传指导记录表。

  6.指导教师于2026年4月26日至5月1日在系统内录入成绩完成相关评审,填写指导教师评分评语表(写不少于100字评语且给出成绩)。

  7.评阅教师于5月2日--5月6日前在系统内录入成绩并填写评阅教师评分评语表(写不少于100字评语且给出成绩)。

三、答辩程序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长主持答辩,介绍参加答辩的教师,宣读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和答辩次序。

  2.学生按顺序进行答辩,其程序为:

  (1)答辩学生自我介绍:介绍班级、姓名,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正副标题名称。

  (2)论文内容陈述(PPT):每位学生用5-8分钟陈述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用“陈述完毕,请老师提问”结束陈述。

  (3)答辩教师共提问3-5个问题,学生作简要回答,主辩教师作简单评价。提问和回答的时间大致掌握在10分钟以内。

  (4)指导教师一般应回避自己指导的学生答辩。

  3.答辩会场要求:

  (1)每位学生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本组答辩活动,不许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答辩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2)在答辩进行中必须关闭手机并保持答辩会场的安静;

  (3)会场内学生要听从答辩组长安排,不得向答辩人做任何提示或彼此间交头接耳。

  (4)答辩学生应认真记录答辩教师所指出的错误和修改建议。 

四、答辩成绩评定

  1.学生答辩全部结束后,各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答辩效果及指导教师评语讨论确定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总体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并于5月14日前在系统内将第一轮答辩成绩录入完毕。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的计算:

  答辩结束后,按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评分的权数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根据总分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成绩,其中优秀率控制在20%内,优秀和好总比例控制在60%

 

3.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二次评定

答辩成绩不及格者,由答辩小组上报答辩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答辩或重修(第二轮答辩时间后续另行通知)。

五、答辩后材料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有提出修改意见的,学生需在2日内修改完成,并将修改后的电子版材料重新发给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审核确认无误后,5月14日前由学生将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上传至毕业论文平台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处。

  学生需在5月18日前打印一份精装版论文并交至指导老师处,打印及装订要求后续通知。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材料.docx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延迟答辩申请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