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建工学院学生科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9-20 阅读次数:
建工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网络版).docx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材[2007]8号)文件精神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现将建工学院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请查看附件。
如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到5-307办公室反映,在反映情况的时候请提供姓名、专业班级、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一般不接受匿名反映),并附上较详细的事实证据,以便能够做好调查核对工作。
赵老师:0577-85773500
瓯江学院建工学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