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建工学院】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4-11 阅读次数: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审查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步骤,是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综合水平的主要教学环节,为规范我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答辩时间及委员会的组成
1.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答辩时间在2024年5月11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长、专业负责人及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由3-5名讲师(含)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
二、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学生需在4月24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毕业论文平台,每份文档均以“班级+学号+姓名”命名上传至系统(上传内容详见“五、系统内上传材料要求”);如未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者答辩当天因事不能参加的请于4月30日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延迟答辩申请表(见附件1)至茶山校区行政楼233或滨海校区实训楼3-3-204,以便统一安排第二轮答辩。
2.4月20日-24日进行第一次查重,查重仅限论文类,设计类无需查重。学生需自行将完整版毕业论文上传至系统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稿”处查重,不得删除论文内容的任何部分(除附录),本次检测文字复制比≧30%的可以再次修改文稿;4月25日-28日学生需上传答辩用的定稿至“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稿”处进行最终查重,导师确认无误后需在系统内点击确认。注:文字复制比≧30%不能参加第一轮答辩,只能参加第二轮答辩。
3.指导教师需在4月30日前在系统内上传指导记录表。
4.指导教师于4月26日至5月1日在系统内录入成绩完成相关评审,填写指导教师评分评语表(见附件2,写不少于80字评语且给出成绩)。
5.评阅教师于5月2日-8日在系统内录入成绩并填写评阅教师评分评语表(见附件2)。
6.学生提前做好答辩用的PPT,答辩当天自带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三份(简装)及黑色水笔、笔记本等材料用品。
三、答辩程序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长主持答辩,介绍参加答辩的教师,宣读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和答辩次序。
2.学生按顺序进行答辩,其程序为:
(1)答辩学生自我介绍:介绍班级、姓名,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正副标题名称。
(2)论文内容陈述(PPT):每位学生用5-8分钟陈述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用“陈述完毕,请老师提问”结束陈述。
(3)答辩教师提问3-5个问题,学生作简要回答,主辩教师作简单评价。提问和回答的时间大致掌握在10分钟以内。
(4)指导教师一般应回避自己指导的学生答辩。
3.答辩会场要求:
(1)要求每位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本组答辩活动,不许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答辩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2)在答辩进行中必须关闭手机并保持答辩会场的安静;
(3)会场内学生要听从答辩组长安排,不得向答辩人做任何提示或彼此间交头接耳。
(4)答辩学生应认真记录答辩教师所指出的错误和修改建议。
四、答辩成绩评定
1.学生答辩全部结束后,各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答辩效果及指导教师评语讨论确定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总体评语,填写答辩记录表后需每位成员签字,并于5月12日24点前在系统内将第一轮答辩成绩录入完毕。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的计算:
答辩结束后,按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评分的权数进行综合评分,最后根据总分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成绩,其中优秀率控制在20%内,优良率控制在65%内。
综合评分 | 五级评分 | |||
评分人 | 权数 | 总分 | 评定成绩 | |
指导教师成绩 | 40% | 90分及以上 | 优秀 | |
评阅教师成绩 | 20% | 80-89 | 良好 | |
答辩成绩 | 40% | 70-79 | 中等 | |
总分 | 100% | 60-69 | 及格 | |
60分以下 | 不及格 |
3.毕业设计(论文)的修改
及格成绩以上者,如果答辩小组成员认为其毕业设计(论文)存在明显缺陷而需要作修改的,应由答辩小组提出修改意见,答辩结束后,要求学生进行修改。答辩成绩不及格者,由答辩小组决定是否进行第二轮答辩或重修(第二轮答辩时间后续另行通知)。
五、系统内上传材料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需提交电子版材料(见附件3)如下:
1.成果材料封面、目录、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2.任务书;
3.开题报告;
4.文献综述;
5.外文翻译;
6.毕业设计(论文)成果:
该部分包括2方面:
(1)正文成果部分(PDF版):包括封面、内容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论文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可选);
(2)附件部分(压缩包):包括设计图纸(需包括PDF版本和CAD版本)、造价书等。
7.毕业设计(论文)进展表。
六、答辩后上交材料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有提出修改意见的,学生需在2日内修改完成,并将修改后的电子版材料重新发给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学生将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定稿上传至毕业论文平台的“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版”处。
学生需在5月19日前打印一份精装版论文并交至指导老师处。论文封面用淡蓝色皮纹纸,需按“五、系统内上传材料要求”中1—7的顺序装订并放于透明塑料档案袋(档案袋型号为得力NO.5511)中,教师和学生均需在进展表上签字。论文收齐后由指导教师统一交至滨海校区实训楼3-3-204办公室。
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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