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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米立华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25-10-30 阅读次数: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米立华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姓    名

米立华

性    别

 

民    族

籍    贯

湖南邵阳

出生年月

1993.12

担任职务

专任教师

部    门

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

申请入党时间

2024年    08   月    09   日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2024年10 月 23    日

培养联系人

①刘明清            ②王珏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2025年10月29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5年10月29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5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8367879609

来信地址:滨海校区实训楼3-B-306

中共温州理工学院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工第二支部委员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