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建工学院学生科】 编辑: 发布时间:2025-10-18 阅读次数: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活动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报名,但是不可兼得)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5.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理工学〔2024〕35号)附件1)。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评奖助优管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批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理由,并将上学年成绩单,各项获奖及荣誉证明材料、参加社会工作及公益服务等证明材料上传至学工系统。
(二)学院联评。召开学院评审会,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成绩、获奖、荣誉及社会工作公益服务情况进行联评,确定申报人选。
(三)名单确定。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处进行汇总,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温州理工学院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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