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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教务处:温州理工学院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建工学院】 编辑: 发布时间:2023-12-15 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各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附件1)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39号),学校决定启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根据教育部通知,本年度全国计划遴选认定国家级一流课程约5800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1000门、“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共4300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我校推荐名额为14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3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8门,“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3门。

二、课程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三、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附件2),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查阅。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课程负责人需填写《申报书》(附件3,按需选择)、《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4)、《温州理工学院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附件材料(按清单准备,含课程说课视频和课堂实录),于2023年12月25日15点前,将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6份,信息表、汇总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滨海校区行政楼A509,电子版材料统一以“负责人+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命名后打包(电子版需包含视频)发至邮箱jwcwzut@163.com。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课程并公示。

3.获推荐资格课程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进行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网上申报,申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教务处,商老师,8668073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pdf

      附件3:申报书.rar

      附件4:课程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申报书附件).docx

      附件5 温州理工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温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