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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科研处:关于启用科研管理系统与填报2024年上半年科研业绩的通知

作者:【建工学院】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6-21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门:

为提高科研服务质量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学校正式启用科研管理系统。该系统接入学校信息门户,与财务处、人事处、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实现业务协同,提供项目申报、合同签审、经费认领、业绩填报等一站式个人科研服务,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服务。目前该系统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试运行完毕,今后我校科研项目、科研业绩等管理将通过该系统完成,请科研人员高度重视。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操作说明

科研管理系统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面向全校科研人员开放,登录前需在人事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系统访问方式:1、直接搜索链接https://kyxt.wzut.edu.cn/userAction!do_casLogin.action;2、登录学校校务大厅,在热门应用输入“科研管理系统”进入,具体操作详见用户手册(附件1)。

二、业绩申报登记

1.申报范围

我校在编教职员工、离退休教师及柔性引进人才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以“温州理工学院”为署名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

2.科研业绩计分方法

本次科研业绩计算遵照《温州理工学院学科建设与科研业绩量化标准(试行)》执行。

3.登记要求

(1)学术论文、著作由我校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报(需列出所有署名合作者,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为学生或校外人员的请注明)并分配业绩,科研获奖、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专利等各类科研业绩由负责人填报并分配业绩。一旦分配完成,经学校审核后不能对科研业绩进行分配调整。

(2)SCI、SSCI、EI及ISTP(CPC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需提供论文PDF版和收录检索证明,其它计入科研业绩统计的期刊论文需提供刊发的原件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

(3)学术著作需提供鉴定结果,出版专著的封皮、封底和版权页复印件。

(4)纵向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或批准文件、结项证书等材料。

(5)成果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表彰文件、获奖成果等材料。

(6)应用成果需提供决策部门公开发布的文件或社会应用证明、成果等材料。

(7)职务发明创造需提供授权专利证书等材料。

(8)艺术创作需提供作品、参展证书等支撑材料。

(9)横向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合同、结题合同及经费到账等材料。

4.登记流程

请教师于2024年7月15日前在科研系统中进行科研业绩申报登记,由二级学院初审后提交科研处审核。

三、系统及业务培训

科研处拟定于2024年6月25日(周二)下午2:00—4:00开展科研管理系统与科研业务培训,培训涉及科研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和操作、科研业绩政策解读、科研项目管理等科研相关事宜,请各单位于6月21日下班前统计参加培训人数并将参会名单报科研处,科研处将根据参会人数确定培训地点并转告各单位。

科研处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科研人员手册.doc

附件2:科研秘书手册.docx

附件3:科研管理系统操作视频.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