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建工学院学生科】 编辑: 发布时间:2024-10-16 阅读次数:
各班级、各同学:
为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障我院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如遇到各类紧急或突发灾害、经济困难等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班级辅导员进行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一、补助对象
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二、补助范围
2024年8-10月期间,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学生本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重病症,所需治疗费用较大,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学生及其家庭支付能力,直接影响其在校基本学习生活;
2.学生父母(监护人)亡故、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其在校基本学习生活;
3.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使家庭财产遭受较大损失,造成学生临时性经济困难,影响其在校基本学习生活;
4.其他影响学生基本学习生活的临时性经济困难情形。
三、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20日前,如实填写《建工学院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发送至所在班级辅导员处;并登录学工系统“学工系统→评奖(助)优申请管理→学校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申请。
2.院系审核。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根据申请情况确定补助金额,上报学工部。
如有疑问,可致电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奖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电话:18730473835
温州理工学院建筑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6日